作者:方志林
文章来源:守押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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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1-05-07 15:40:47
2021年4月21日,四川南充保安服务总公司一名押运员执行完押运任务回到公司,退弹过程中,枪支发生意外走火,击中同行的另一名押运员,中枪押运员经抢救无效身亡。
这又是一起押运人员枪支意外走火致人死亡事件。其实,这类事件曾多有发生,有的致人受伤,多数事件致人死亡。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一再发生,原因值得探究,细想: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过多次,可依旧在发生着,押运人员持枪安全问题急需引起重视。
我本人是一名押运员,公司有明确的取枪装、退弹操作流程,其中退弹流程是:押运员进入枪库按顺序将枪口放入验枪桶等待退弹员(等待时切忌不得随意摆弄枪支);退弹员位于押运员右后方一步处,退弹员退出弹夹,检查弹夹内子弹,第一发是否动能弹、数量是否完整,双方检查完毕确认数量;押运员拉开游体打开枪膛查看枪膛是否有子弹,然后退单员确认,经双方确认安全无误后推上游体、闭合枪膛、开保险、击发、关闭保险、将枪支交给另一名守库员存入枪库完成退弹流程。
以这个案例来说,意外事件是发生在“枪弹分离”退弹过程中,假设——可能是涉事押运员操作不够规范,没有保持合理距离或没有注意枪口方向造成的意外,那从这个角度来说,枪支走火的背后或许是当初的专业培训和考核、监督不够严格。
根据《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》第三条规定,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、押运人员,经过专业培训,熟悉有关枪支使用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;熟练掌握枪支使用、保养技能。如果“真熟练”不至于走火。
所以,我们至少要反思两个问题:一是否严格依法对持枪人员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,定期组织培训,经常检查枪支保管和使用情况?二是押运员在持枪执行任务期间,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完善?因为枪支走火现象不止发生在“枪弹分离”时,执行任务时任何粗心大意或者操作不当,都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。
记住,我们手中拿的是真枪实弹,既不能伤害到自己,也不能危害到他人,生命只有一次;不能去追究该谁承担责任,承担什么责任,而是该谨遵:押运无小事,安全无事故。